2009年7月25日 星期六

八字論婚姻《續》

§§ 不好的婚姻及其因應之道
八字中確有婚變、剋夫、剋妻之命局,但不是絕對的,藉由合婚、晚婚及婚配對象之選擇,則會產生另一種局面。例如,女命 傷官旺定剋夫,宜找日主比劫多或財星多的男人。

●凡四柱主星有一位劫財者,姻緣難定,婚談屢遭波折。尤以丙午、丁巳、壬子、癸亥之日誕生者,必定離緣或分居。凡此,不宜早婚,且擇偶對象,必須有特定之條件方能避免。

早婚之認定,一般以二十八歲前,視為早婚[還要參考大運起運歲數]。其擇偶特定之條件:
〈1〉年齡差異要大,至少八歲以上或女大男小。
〈2〉配偶命硬,四柱比劫星多者。
〈3〉二度婚或續弦者。
〈4〉不同國籍及文化水準。
─以上擇一,才能白頭偕老。
    
● 四柱劫財多,男主一生與妻子緣薄,或剋妻或妻多病苦。有偏印者,凶兆愈甚。若有正官,得制壓暴烈之情。
四柱同時有劫財及偏財者,男命易娶再婚之女人或有妾。

● 生日比肩,婚緣易變,當為幾度婚姻﹝含同居﹞。尤以已未、戊辰、已丑、戊戌之日誕生者,一生至少經歷三位親密關係之對象。若天干再逢劫財,則主哀怨夫妻,很難白頭偕老。逢空亡,男剋妻,女無夫緣。

● 四柱比肩多,夫妻易散離,男命無女緣。四柱具正印或偏印者,益加強烈。反之,有偏官者,得緩和凶兆。
女命,比肩、劫財重,無官星者,必剋夫。
甲寅、乙卯之日誕生者,男命財產家必剋妻,無財產者,其妻長壽。女命則破夫運,若初為偏妻,終獲正妻地位。

● 生日偏官,四柱無食神者﹝謂之七殺﹞,男命因妻而招災禍,妻妾性暴,夫婦不睦。若再逢沖,必定離婚,或主妻多病,或早剋。有偏財凶禍更大。
甲申、乙酉之日出生者,男命為色破身,亦難得良好配偶,而女命則無夫緣,其夫早分離。
已卯、壬辰、癸未之日誕生者,男命妻緣易變,但二回婚即安定;女命則中年失夫或夫家失敗,致使離緣,再嫁後漸次發展。

● 女命日支為七殺,而日主弱,或七殺旺而無正官者,主非原配﹝正官為原配﹞或丈夫常別離,如再逢沖者,夫婦遭凶亡,但有合七殺者反吉。如七殺落空亡,其夫有殘疾之憂。

● 女命,正官代表首任丈夫,如落空亡,必然與原配丈夫感情有變。
女命四柱有偏官又有正官者,為官殺混雜之格局,夫妻易反目,難得圓滿。生日再逢沖,必定離婚,無救。若財星多,夫星重疊,再嫁之命。若官星多或地支也多,三嫁不休。

● 生日傷官,尤以甲午、庚子、辛亥等日誕生者,短氣、剛情、困阨、破緣,夫妻難得圓滿。四柱有比肩、劫財者,其凶暴愈加。女命傷官,四柱有羊刃,必剋夫。逢空亡,婚姻易波折,且與翁姑意氣不投合。傷官無制化,必再嫁﹝因傷官剋官星﹞以印星制之,以財星化之。正官、七殺併現,婚姻難定,離婚再嫁者多。

● 生日正印﹝印绶﹞,過於剛情,不平不滿之結果,易招離別之不幸。男命為離婚之兆。正印過多必剋妻。
甲子日生,男命妻緣難定,女命則過於剛烈。
乙亥日生,男命妻常病身或夫妻別離;而女命雖未致剋夫之程度,但常缺圓滿,若變換丈夫其緣愈劣。
戊午、己巳之日生,男命其年、月,若逢衰、病、死、墓、絕等之運星者,必遷他鄉,否則妻緣必變;女命則為男性氣質,常剋丈夫,若夫運強硬,本身卻多病,但四柱有官殺者,得免此厄。
《待續》

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怎麼版面的字又變小了...